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人民银行网站5月6日消息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,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,促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,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,对聚焦当地、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,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。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,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,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档次的存款准备金率,该档次目前为8%。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,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,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。
近期,“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,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”被政策层面反复强调。继今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“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%以上”的目标任务之后,4月17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了五大行应带头支持小微企业,并且还提出“要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”。
此外,上述会议还提出“确保今年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规模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规模均超过2018年水平”。那么,银行机构该如何确保以上目标得以实现?目前来看,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是否具有可行性?
多数受访专家均认为,进一步推进中小银行差异化准备金政策基本没有制度障碍,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加以实施,而加快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也面临着较好的时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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